文/羊城晚報記者 張林
  廣州市重要基礎設施面貌或將發生質變。昨晚的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新聞發佈會上,市發改委副主任梁永表示:“廣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礎設施項目計劃總投資約8282億元,共283個項目,其中2014—2016年計劃投資約4236億元。”據瞭解,《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廣州市2014-2016年重要基礎設施項目計劃》已經5月26日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和6月9日的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實施意見》明確了至2016年年末,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國家信息主樞紐、能源供應保障、市政路網、花城綠城水城和公共服務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提出了樹立規劃先行理念、科學編製和實施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強化配套基礎設施規劃建設三項要求。此外,在項目推進方面,從前期工作、用地保障、土地房屋征收和工程管理等方面理順了機制,明確了工作分工。《實施意見》還要求積極拓寬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渠道,建立項目跟蹤協調督辦制度,明確各方責任。
  梁永介紹說,《項目計劃》共分12大工程,共283個項目,總投資約8282億元,其中2014—2016年計劃投資約4236億元。“我們要求在2016年年底能夠開工的或者列入省市重點項目的或者投資規模1個億以上的,才能納入這283個項目。”梁永表示。
  283個項目包括國際航空樞紐港工程(3項、267億元)、沿海主樞紐港工程(10項、243億元)、鐵路主樞紐工程(10項、991億元)、城際城市軌道交通工程(28項、3267億元)、高快速路網工程(14項、780億元)、信息基礎設施工程(5項、32億元)、能源保障及新能源工程(19項、647億元)、生態設施工程(9項、47億元)、環保設施工程(14項、156億元)、水利設施工程(18項、213億元)、市政設施工程(51項、840億元)和文化設施工程(102項、799億元)。
  梁永解釋說:“《實施意見》和《項目計劃》明確了283個具體項目都要求在2016年前建成或啟動,每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單位。”
  亮點
  項目偏重民生 治理大城市病
  梁永認為,《實施意見》和《項目計劃》突出了“四個緊密銜接”。即與國家、省、市有關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決策部署緊密銜接;與廣州市新型城市化發展戰略緊密銜接;與當前穩增長、調結構、增後勁的現實需要緊密銜接;與市民最迫切的需要緊密銜接。“圍繞市民關註最為迫切的公共交通、教育、民政、醫療、衛生等重點領域,致力提高公共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和質量,為市民提供宜商宜居的良好條件。”梁永表示,項目偏重民生,尤其是針對交通擁堵、城市內澇等“大城市病”去治理和投資,是《項目計劃》的一大亮點。
  解讀
  項目巨額投入 包括社會資金
  羊城晚報:《項目計劃》涉及283個基礎設施項目,總投資約8282億元,如何籌集?
  梁永:283個基礎設施項目除政府投資項目外,還包括大量企業投資和社會投資項目。政府投資項目以財政投資為主,企業投資和社會投資項目主要由投資主體自籌解決,通過項目運營獲取合理回報。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將通過多渠道籌集:
  一是繼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發揮政府投資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主導作用。二是拓寬融資渠道,發揮廣州作為區域金融中心的優勢,爭取金融機構的融資服務支持。同時,通過廣州基金和城市基礎設施發展基金,加強與保險、信托、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聯合出資,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吸引各種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三是積極引進社會資金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引導社會資本通過獨資、合資合作、資產收購、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購買政府債券、投資基金等不同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羊城晚報:《實施意見》和《項目計劃》中各類交通基礎設施占比重大,是何考慮?
  梁永:按照《珠三角規劃綱要》提出廣州要建設綜合性門戶城市的要求,綜合交通樞紐發展水平還有待提升。主要表現在與全國其他重要經濟區域的快速交通聯繫還需進一步完善,各類交通組織方式的無縫銜接還有待加強。市區路網系統難以滿足市民快速增長的出行需求。
  為解決上述不足,《實施意見》圍繞將廣州打造成世界級交通樞紐和全球交通網絡重要交通節點城市的目標,通過空港、海港、快速軌道交通、高快速路、市政路網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進一步提高綜合交通基礎設施的服務能力和國際化水平。
  張林  (原標題:重要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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