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回應居民電費等“附加費”質疑:
   公民有權拒絕繳納目錄外收費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6日電 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13日播發了《一年僅居民生活電費就“附加”了270億元?——追蹤水電油價“附加費”》報道。
   財政部相關負責人接受“新華視點”記者採訪時回應,下一步,我國將清理規範民生資源“附加費”在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於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值得關註的是,1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也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實施普遍性降費。
   記者從國家電網“95598”熱線瞭解到,目前,民生資源價格中的“代徵附加”“代扣電費”等收費,多數屬於地方政府或相關部委規章確立標準、水電供應企業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全國電價中就至少包括5類。
   記者還瞭解到,為落實國務院相關要求,財政部官網近日已向社會具體公佈了200多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
   財政部預算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關於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下一步還將繼續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同時,要加快建立健全國有資源、國有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和收益共享機制;完善非稅收入徵繳制度和監督體系,禁止通過違規調庫、亂收費、亂罰款等手段虛增財政收入。
  (原標題:公民有權拒絕繳納目錄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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